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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有關於滿18..及一些法律問題
發問:
已經滿18歲了. 有某些因素想離開一個環境. 如被家人報失蹤會怎樣嗎? 或者18歲就可以搬出去住了. 請大家給我一個正當的解答好嗎!! 急.....
最佳解答:
18歲還是父母的管理範圍內...,法律上你並不是行為人,所以能不要搬出去就不要搬吧,報失蹤的話,會被警察注意的,會被帶回去...@@"建議你如果很嚴重的事話,跟家人商量到外面住,對你和他們也比較好,否則等你滿20歲吧。
其他解答:
雖然....所有的場所規定 未滿18不得進入....不代表 你已經可以做任何事情.... 在於正統方面形式問題 要年滿20~21歲...才算標準 目前 你想出外居住 方法有很多 不一定要擔心父母 會備案 出門讀書.出外工作.....出外旅行等 都可以拿來做在外的生活 只要你記得 定時 做回報動作 亦可在外生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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